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令第106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就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建筑消防设施电气安全委托检测
二、招标方式:院内谈判
三、项目预算:2.38万元
四、检测项目及要求:(1-8项检测清单详见附件)
序号 |
委托检测项目 |
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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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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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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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消火栓给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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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防排烟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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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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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火灾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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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防火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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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消防电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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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供配电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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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低压用电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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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室内低压配电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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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年度检测报告》和《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
五、付款方式:甲方领取检测报告后一周内一次性支付。
六、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文件编制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报价文件密封,一式四份,一正三副, 装订成册。所有证件均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少以下任意一项内容即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报价清单。
2.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
4.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5.提交检测技术方案。
八、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时间:至2022年12月12日16:00。
2.报名地点: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苕溪东路2088号)门诊四楼采购中心(接受电话报名)。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采购联系人:叶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32317
项目技术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2-2132308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因近期疫情防控要求,前来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健康码、行程码,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体温异常者谢绝参加。
十、监督投诉
1.投标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向医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2.地点: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苕溪东路2088号)门诊四楼纪检监察室
3.联系人:邵主任 联系电话:0572-2132306
采购中心
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