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浙江省医疗设备展览会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21】5号)精神,按照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相关规定,我院将对以下医疗设备进行展会采购,现将相关项目成交结果进行公示。
2021年5月20日下午,经医院专家评审,确定有关医疗设备成交单位如下:
标项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成交单位 |
1 |
双频超声波治疗仪 |
1 |
台 |
杭州小象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2 |
医用干燥柜 |
1 |
台 |
杭州聚贤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3 |
生物安全柜 |
1 |
台 |
湖州中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 |
吊塔 |
2 |
套 |
上海翊健医疗器械销售中心 |
5 |
冷冻冷藏保存箱 |
2 |
台 |
湖州中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6 |
送药车 |
13 |
辆 |
南京布尔特医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公示期限: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
各参加采购供应商对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0572-2290519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