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医院建设标准问答

    • 2019-08-05
    • 发布:湖州三院管理员
    • 阅读:6268
 

 

一、《湖州市清廉医院建设标准(试行)》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7月,省委召开了十四届三次全会,作出了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专门提到推进清廉医院建设要求。主要原因:一是医疗卫生行业服务量大,服务对象面广量大,医疗卫生行业作风直接影响群众对社会的清廉感受;二是医院在运行管理中经济活动总量越大,存在腐败的风险就越高;三是医疗卫生行业反腐败斗争还没有取得彻底胜利,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2018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全省清廉医院建设推进会,以清廉浙江建设为引领,作出在医疗卫生行业中进一步崇廉倡廉促廉,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全面部署。

 

    2018年11月,原湖州市卫生计生局召开全市清廉医院建设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清廉元素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渗透,在全行业营造崇廉倡廉促廉的良好氛围,高标准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自全市启动清廉医院建设以来,卫生健康系统在“红包”、回扣及医疗“三不合理”突出问题整治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清廉湖州建设的决策部署,高水平推进清廉医院建设,持续优化各级医院党风清正的政治生态、院风清朗的行业生态和医风清新的道德生态,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制定了《湖州市清廉医院建设标准(试行)》。

 

    二、《标准》的适用对象是哪些?哪些是重点人群?

 

    答:本标准是全市清廉医院建设的统一标准,适用于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办医疗机构参照执行。紧盯“关键少数”是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医疗专家队伍及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人员。

 

    三、《标准》有哪些特点?

 

    答:《标准》共有9章40条。主要特点是:以优化政治生态为主线,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制度+文化”为支撑,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障,着重从强化党建引领、落实两个责任、治理突出问题、完善制度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建设清廉文化及推进改革创新等方面实施标准化建设,从而实现清廉元素向行业各领域、各环节、各层面渗透,切实在解决事关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努力实现医院无重大违纪违规违法事件、无重大信访投诉事件和无重大负面舆情,广大医务人员的清廉意识更加自觉,清廉医院制度更加完善,清廉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四、《标准》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通过《标准》建设,可以进一步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有效建立,促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有效治理,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有序,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医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筑牢稳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医院整体廉洁程度实现显著提升。

 

    《标准》主要明确的内容有:

 

    1.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医院党委应结合实际制定清廉医院建设的具体计划和任务清单,分解落实到班子各成员和内设各科室,并督促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编制清廉建设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

 

    2.进一步强化治理。明确“红包”、回扣处理的规定;明确医务人员应做到的“七个严禁”规定;明确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定,严禁过度医疗。

 

    3.进一步加强清廉宣传。明确每年的6月为医院“清廉文化宣传月”,开展清廉系列宣教活动。加强清廉长廊、清廉小屋、清廉文化墙、清廉讲堂等清廉文化阵地建设。

 

    4.进一步提升医患满意度。明确深化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同时,提高医务人员职业认同感和社会价值获得感。

 

    五、《标准》执行落地是否有配套制度,如考核、奖惩、问责办法?

 

    答:1.整合现有相关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将依据《标准》制定清廉医院考评办法,同时与医院党建行风考核、党支部“堡垒指数”、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及医院各项奖惩管理制度紧密衔接,加强清廉建设考核管理,加大考核力度。

 

    2.建立清廉医院建设情况定期评估制度。严查清廉医院建设失职行为,健全通报曝光制度,对在清廉医院建设中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敷衍失责等问题,坚决予以问责。

 

    六、《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如何落实?群众是否可以参与?

 

    答:1.医院纪检监察机构协助党委落实清廉医院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清廉医院建设监督职责。强化党纪政纪教育,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对医院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人员招聘引进、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医院“三重一大”决策、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招标采购、项目评审等具体业务进行监督;受理信访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督促落实医院中层干部、重点岗位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

 

    2.建立完善医院党务、院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创新便捷、高效的公开载体,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公开途径,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公开频率,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

 

    3.通过医院行风监督员、“12320”健康湖州服务热线、“12345”政府阳光热线及相关医院公众号等,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推进清廉医院建设。

 



相关稿件

Copyright 2014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18649号-1 | 浙公网安备 33050202000692号 地址:湖州市苕溪东路2088号
服务中心:0572-2062555 预约电话:0572-2290610 邮政编码:313000 Email:info@hzs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