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研究协调员(CRC)告知书

    • 2023-09-01
    • 发布:科教科管理员
    • 阅读:7480

 

1.CRC在机构办备案后,由机构办办理CRC工作证,凭证明办理我院饭卡一张、白大褂,如有需要,由机构成员为其配备钥匙,不得私自配备,按机构办要求缴纳押金并领取押金凭证。

2.在我院工作期间必须穿白大褂,佩戴工作证,遵守医院、机构办和专业组的相关规章制度和SOP遵守《药物临床试验临床协调员职责》。

3.以上物品仅限本人在医院内开展临床试验工作使用,不得外借。

4.项目完成后离院或中途离职须联系机构办归还工作证、饭卡、白大褂、钥匙,机构办返还押金

5.本院为垃圾精准分类站点,药物临床试验相关人员丢弃垃圾时注意分类,不得随意乱丢垃圾,每日按照值日表轮流值日。

6.在院办公时不得随意喧哗,保持安静办公环境。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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